巡察故事丨巡回“私存”的集体资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吴双圆 荣丽莎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6:57 打印

“现在村里集体资金收到多少、支出多少、还剩多少全部公示出来,我们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前不久,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巡察干部来到老堡乡车田村回访时,村民吴大哥指着村委公示栏说道。

 

说起村集体经济的公示还得从一次常规巡察说起。此前,该县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老堡乡车田村开展巡察工作,一位大哥反映村干部荣某某侵吞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引起巡察组的注意。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巡察组高度重视,随即通过走访村干部、调阅村级财务资料、查阅该村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等,很快掌握了该村村民小组原组长荣某某未按规定开设集体账户,将集体资金存入私人账户的情况。

 

“没错,钱在我这,但是这些钱都用在村集体事项上了,我可一点没动!”面对巡察组的询问,荣某某不耐烦的解释。

 

“集体所有资金不得存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这是违法行为。你说没动?那这钱其他人是否知道收入多少?支出多少?还剩多少……”巡察组一连提出许多关键问题。

 

“反正我没用,村里面那些人就是瞎操心,什么都不懂就乱说。”荣某某坐立难安,脸上满是烦躁的神情。

 

巡察组一边不厌其烦地向荣某某讲解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边结合典型案例指出挪用村集体资金的危害。在一番教育后,荣某某态度开始转变,情绪也不再激动。巡察继续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最终荣某某交代实情。

 

原来,荣某某在2011年至2020年担任村组长期间,负责管理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共计50余万元,2020年离任后,除去村集体事务开支,账户中仍有16万元集体资金。荣某某心存侥幸,认为收支明细无人知晓,因此未按流程进行上报和交接,企图瞒天过海把剩下的集体资金占为己有,并多次挪于个人开销。

 

事情到此水落石出,巡察组将所掌握的情况转交给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最终,荣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侵占的村集体经济资金已悉数追回并存入集体经济账户统一管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巡察组及时向老堡乡党委反馈情况,督促该乡对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更规范有序,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