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深化“不驻组副组长”机制 激活纪巡联动监督效能
近日,德保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县直某单位开展巡察时发现了一条疑似问题线索,通过与该县纪委监委“不驻组副组长”会商研判,快速锁定了虚报获取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款问题线索,并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
这一成效,得益于德保县委巡察机构构建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该机制明确由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全程深度介入巡察监督巡前、巡中、巡后各关键环节,一体推动“发现、研判、处置、整改”的全链条闭环,凝聚“室组+巡察”监督合力,有效破解以往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限、定性不够精准、关键证据固定不到位等突出难题,提升纪巡联动监督质效。
“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熟悉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职能职责的监督优势,巡前由“不驻组副组长”指导梳理被巡察单位廉政风险点,共享政治生态、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相关数据信息,明确监督重点,为巡察靶向监督划定“路线图”,让巡察干部有备而巡。
巡察进驻中同步研判,针对巡察组遇到的线索定性模糊、证据链不完善等问题,通过与“不驻组副组长”深化会商研判,精准锁定违规线索,推动问题清仓见底。“不驻组副组长”机制对于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实现边巡边移、快查快办。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中,该县巡察机构巡中移送问题线索6件,立案6件,办结6件。
巡后全程督导整改,“不驻组副组长”同步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列席被巡察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运用听取整改汇报、实地核查佐证材料、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强化整改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不留死角。该县两轮巡察共覆盖全县21个党组织,发现“四个落实”方面问题314个,发现问题线索40件,立案13件,推动立行立改解决民生问题12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清退违纪违规款项15万余元。(德保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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