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致富龟”背后的猫腻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元 韦朝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54 打印

近日,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乡纪委对该乡燕茶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某某宣布处分决定时,吴某某悔不当初。

 

此前,该乡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良口乡燕茶村村集体经济龟鳖养殖合作社未按约定兑现分红款的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该乡纪委随即到实地走访了解情况。

 

然而,到达该养殖基地后,现实场景令人咋舌:一块褪色的“燕茶村龟鳖养殖示范基地”的牌子斜靠在锈蚀的铁门上,塘埂上青苔遍布,池面漂浮着残叶与杂草,水质浑浊发暗,龟鳖无踪。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该乡纪委决定前往村委进一步了解情况。通过调查了解到:该项目是该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每年会有分红,但账目上却只有第一年的分红收入。是管理人员漏了记录?还是的确没有支付?

 

带着问题,该乡纪委找到时任燕茶村党支部书记的吴某某。

 

“吴大哥,龟鳖养殖产业现在发展得怎么样了?这可是我们村的集体经济。”乡纪委开门见山问道。

 

“刚开始做得还可以,后来市场不景气,养殖成本又高,亏了很多钱……”吴某某避重就轻,诉说着发展产业的不容易。

 

“合同规定每年会有分红,但账目上为何只有第一年有分红收入?你们是怎么经营和管理的?”乡纪委继续追问道。

 

“我记不清楚了,都是规范管理的。”吴某某眼神躲闪,含糊其辞。

 

乡纪委耐心疏导,表明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最终,吴某某放下思想包袱,向乡纪委承认了自己的问题,并如实说明了情况。

 

原来,2020年吴某某任良口乡燕茶村党支部书记时,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名,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用于建设龟鳖养殖基地,并由其担任龟鳖养殖合作社的负责人,声称要带动村民增收致富。该项目经村“两委”讨论通过,并最终建成投入使用。起初,吴某某采购少量龟苗开始养殖,也按照合同向村集体分红5250元。可由于缺乏养殖经验和市场营销渠道,吴某某很快发现致富之路步步维艰。于是,他便动了“歪心思”,通过虚开采购发票形式套取上级资金18385元用于个人开支,那之后吴某某便对这个养殖基地不管不顾了。

 

最终,吴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拖欠村集体分红5250元和套取基地建设资金18385元被全额追缴。

 

追责挽损后,为了不让闲置的养殖场“不闲”,该乡纪委主动对接该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与村集体,督促梳理资产情况、制定招租方案进行公开招租。目前,该养殖场已成功出租给该村养殖大户。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建立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2项,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