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强化监督执纪 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
秋末冬初,灌阳县新街镇学兵家庭农场60亩晚稻迎来丰收,田间稻谷长势喜人、稻浪翻滚、金黄满野,劳作群众笑意盈盈,一扫往日的愁云,尽显丰收喜悦。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时,该镇多名农户反映,因2023、2024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农业生产资金不足,耕种效率偏低的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将相关问题纳入为民办实事清单,通过下发监督反馈建议单、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督促其对全县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及时拨付资金,落实好农业补贴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共补发资金93万余元,惠及农户253户。
乡村振兴资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使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监督检查与问题整改、案件查办与系统施治同步发力,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使用。
为提升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 “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聚焦项目资金分配拨付、惠农资金发放、项目执行验收、项目后期管护等关键环节,通过查阅账册、实地核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全县9个乡镇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并整改惠农资金审核不严、违规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24个,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整合乡村振兴项目立项信息、财政资金拨付记录、惠民补贴发放名单等,通过交叉比对、精准分析,识别异常数据和违规违纪线索。同时全面收集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排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背后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退缴资金21.825万元,深挖彻查“案中案”9件。
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中,发现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某涉嫌违规收受好处费的问题。经深入调查,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加快乡村振兴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最终,蒋某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
为规范行业监管,实现长治长效,针对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项目审批不严、资金迟拨滞拨、错发等问题漏洞,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举一反三,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提示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数据联合审核、项目资金拨付审批、后期管护等监管机制9项,不断完善监管体系,防范违规使用乡村振兴资金行为发生。(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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