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前段时间,宁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个别乡镇糖料蔗种植面积存在核实不准、验收不规范等问题。经核查,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错误核减群众糖料蔗种植面积,导致向上级申报补贴的面积数少于实际应发放补贴的面积数,部分群众未能及时足额领取产业奖补,随即对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监察建议,压实整改责任。
根据整改建议,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糖料蔗奖补发放问题整改方案,推动健全‘糖厂验收+群众确认+县乡村三级审核+补贴发放公示’的四级监督模式,加快核对确认糖料蔗种植面积,涉及的群众奖补问题已全部足额发放,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乡村振兴事关农村发展和群众福祉,社会关注度高。今年以来,宁明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压实农业农村、水利、财政、住建等部门责任,推动构建纪审、纪巡联动监督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行业部门专责监管”的监督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强化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今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共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挽回经济损失20.74万元。
“乡村振兴点多面广,存在监督不够精准聚焦的问题。为此,我们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作为重要突破口,紧盯补贴发放等关键环节,重点查处违规列支工作经费、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验收冒领产业奖补、履行资金监管责任不力等重点内容,护航保障惠农惠民资金落实到乡村事业发展上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近日,该县北江乡纪委到浦峙村委宣布处分决定。此前,该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某某,以虚增村合作社工程铁棚项目建设内容、虚假提高建设费用的名义,套取项目工程款1.39万元用于其他开支,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案件查处后,该乡纪委及时在全乡通报该案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全乡深入开展工程项目领域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自查自纠,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4个,约谈提醒11人,推动健全完善村级项目验收、经费报销规定等制度机制,推动全面加强对工程项目、奖补发放等重要领域申报、核收、公示、发放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监督。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查改治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7份,通报典型案例2批次4人,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为民办实事项目16个,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村级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13个。(宁明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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