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纪律面前没有“挡箭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曾靖夏 余莉冰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6:05 打印

“我虽不贪不占,但在没有发放复混肥的情况下,在物资签领表上为农户进行了代签,确实是不应该。”面对岑溪市大隆镇纪委工作人员送达的处分决定书,大隆镇福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懊悔不已。

 

此前,岑溪市大隆镇纪委收到辖区内福某村村委没及时将政府配送给农户的3000多公斤复混肥发放给农户的问题线索后,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调查。

 

“签领表上的字迹高度雷同!”在查阅有关资料时,一张异常的双季稻轮作项目物资签领表引起了核查组的注意。核查组随即拿着这张签领表找到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这不是我签的,我没有在物资领取表上签过字。”“这张签领表我见都没见过。”

 

经走访核实,确认这张物资签领表中的签名均并非本人。

 

为进一步查清事情背后的责任、作风问题,核查组立即找到黄某以及相关村干部开展谈话。

 

“这些复混肥领取了之后,为什么不组织发放给农户?”

 

“这项工作从头到尾都是黄某负责的,我们了解一些,但大家都不是很清楚具体情况,也曾提醒他要及时发放,但是黄某一直不组织发放。”相关村干部说。

 

面对核查组的询问,黄某懊悔地说:“第三方公司把复混肥送到村里,没说要如何发,我也没问,想着暂时囤放在村委,结果放久了也就忘记了。”

 

“那这张签领表是怎么回事?这些农户可没收到复混肥。”核查组工作人员将一份有着200多户农户签名的物资签领表摆在了黄某面前,严肃地问道。

 

“这……”一阵沉默后,黄某主动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为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2023年岑溪市实施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在大隆镇实施的项目内容明确由第三方公司进行无人机飞播油菜籽,并将配送复混肥直接运输到相关村委,由村委发放给播种油菜的农户进行施用。2024年,黄某签领了3000多公斤复混肥。按照第三方公司要求,发放完毕需提供签领表作为验收报账材料。为了省事,他就模仿不同的笔迹提前将农户的名字签上,并盖上指模交给第三方公司。然而,黄某并没有及时将这3000多公斤复混肥发放给农户,直至上级有关部门发现,并到场清点核实后,才组织发放。

 

纪律面前没有“挡箭牌”,对群众的事情漠不关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必须追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该镇纪委决定给予黄某政务警告处分。同时,其他村“两委”干部也因工作落实不力,受到批评教育。(岑溪市纪委监委 )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