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百斤大米“谜中谜”
“多亏了你们,院里已经退给我们一些剩余的供养金……”日前,大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到昌明乡敬老院开展回访时,一位老人紧握工作人员的手,眼中满是感激。
事情始于今年的一次联合检查。大新县纪委监委派驻组与县民政局开展养老专项整治,在昌明乡敬老院例行检查时,公开栏上一张日常用品采购单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
“院里集中供养老人只有2名,每月正常消耗应该是50-60斤大米,但上个月的采购记录显示,竟购买了100斤大米,这太反常了!”检查人员当即指出疑点。
养老保障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任何可疑迹象都不能放过。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对该敬老院的财务收支、采购记录及供养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初期核查并不顺利,敬老院管理员赵某某表现配合,主动提供账本与采购记录。从账面上看,收支规范、项目清晰、金额完整。
“每月供养金都用于老人吃穿用度,账目清清楚楚,你们尽管查!”面对询问,赵某某语气坦然。
然而,随着调查深入,疑点不断浮现。核查组走访另一位管理员得知:“供养金都打到赵某某账户,我只负责做饭,采购全由他负责。”
核查组调阅物资入库记录,与采购单据逐项比对,发现多次采购项目与实际入库物资严重不符。
工作人员再次直面赵某某:“账本已仔细核查,采购记录显示多次大批量购入粮油,但实际库存完全对不上,采购单价也明显高于市场价。这些问题如何解释?”
赵某某额头渗出冷汗,态度瞬间软化。在确凿证据面前,他只得如实交代。
原来,赵某某在敬老院工作多年,渐渐将敬老院的资金视为个人的“钱袋子”。他自认为老人们年事已高、不善表达,上级监管又相对宽松,便打起了“歪主意”。他利用供养金和慰问金统一打入其个人账户这一便利,在采购物资中频频动手脚、玩猫腻。采购时,他悄悄在单据上多写几斤米、抬高几块钱单价;遇到没人核对的小额支出,他干脆虚构供货记录,套取资金。
“一开始只是几十元、几百元,心想这么小的数目没人会在意。”赵某某懊悔地说,“后来发现一直没人查,胆子就越来越大......”
案件查明后,赵某某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民政部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围绕补贴发放、设施安全、日常管理等重点方面,对县域内敬老院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大新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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