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律教育 筑牢思想堤坝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深学细悟、笃信笃行,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深化思想认识,把握纪律教育的重要意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规范自身言行的基本准绳。中国共产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历史雄辩地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战斗力就强,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反之,就会力量涣散,事业受损。“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面对层出不穷的风险挑战和形形色色的诱惑考验,只有把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才能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党员干部就能在公私抉择中立场坚定,在风浪考验中无所畏惧,在利益诱惑前守住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加强纪律教育,首要任务是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纪律教育的根本和灵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各级党组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要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理论学习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有机融合,引导党员干部弄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不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纪律教育要入脑入心、取得实效,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增强教育的穿透力和感染力。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充分运用本地区本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刻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注重分层分类精准施教,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思想动态、岗位特性和风险差异,量身定制教育方案,实现精准滴灌,使纪律教育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树和宣传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发挥其引领作用,推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尚廉的良好风尚。坚持纪律教育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作品,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新媒体平台,讲好廉洁故事,传播廉洁理念。
压紧压实责任,健全纪律教育的长效机制。纪律教育绝非一时之要求,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抓好“关键少数”,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纪律教育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建立纪律教育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检查考核,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纪律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将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与日常管理监督紧密结合,实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验。建立健全纪律教育效果跟踪评估和动态优化机制,定期组织“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举措,形成“评价—反馈—改进—运用”工作闭环,以刚性的制度执行确保纪律教育不松劲、不停步,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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