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违规的村集体支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苾茜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7:03 打印

  不久前,容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检查时,一份来自某镇村的财务报销凭证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凭证显示,2020年2月,该村有一笔6000余元的支出,资金来源为村集体经济收益,但该笔支出既没有注明用途,也没有必要的决策程序佐证材料。

 

  “使用村集体资金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且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这是铁的纪律。该笔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带着疑问,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

 

  核查之初,调查组便遇到了难题。由于时间过去四年多,一些村民代表对当时的情况记忆模糊。更让调查组感到压力的是,部分村干部存在“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没必要再翻旧账”的消极应付心态。

 

  面对阻力,调查组采取迂回策略,一方面走访村里老党员、村民代表,了解当时是否开会研究过发放补贴事宜;另一方面查阅同期类似支出决策记录,进行对比分析。关键突破口出现在查阅村委会会议记录时——2020年初的记录本中,完全没有关于发放这笔补贴的讨论记录。这进一步证实了补贴发放未经过集体决策的判断。

 

  在县纪委监委的严密调查下,事实终于浮出水面。2020年2月,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决定套取村集体经济收益6000余元,用于发放村干部加班补助,其个人从中领取800余元。

 

  “我以为只是程序上的小问题,没想到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在确凿证据面前,黄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最终,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也被全额追缴。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任何处置行为都必须严格依规依法进行。看似‘小事’,却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案件分析会上指出。

 

  案件查处后,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该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决策机制。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推动整改,以个案推动系统治理。针对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村级财务监管制度,堵塞制度漏洞;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不强、作风不够实等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加强纪法培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容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