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盖在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蒋腾达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7:50 打印

  不久前,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在日常监督中收到群众反映,某商贸公司老板阳某违法侵占该区大河乡五福新村东侧一块已征国有土地搭建“自建房”的问题。督查组当即赶到五福新村了解具体情况。

 

  “土地明明是被政府征收了,但莫名其妙地被一个老板修了自建房。”“我还看到乡政府管农房建设的赵主任居住在里面,不知道有什么猫腻。”……得知督查组的来意后,村民们立即围了上来,讲述这栋“自建房”的种种怪象。

  

  同时,督察组发现,该“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还涉及已征国有土地、商贸公司老板和乡农房建设相关负责人等多个方面,问题非常复杂,于是决定从建房地块性质入手展开调查。

 

  明确调查方向后,该督察组立即赶往大河乡政府,细致地查阅乡农村土地规划资料和已征国有土地委托管理文件后,发现该地块确实属于已征国有土地,原定规划用于乡文化活动中心建房用地。为什么国有土地被老板盖了“自建房”呢?督查组决定立即与阳某进行谈话。

 

  “我租了大河乡政府托管的五福村东侧2000平方米国有土地建门面出租,发现旁边有块70平方米的闲置国有土地,我就和乡负责农房建设的赵主任合谋占用该地块修建了一栋四层自建房。”面对督查组出示的国有土地权属材料,阳某自知纸包不住火,把侵占国有土地盖房的问题都交代了。

 

  “那你们是如何做到侵占国有土地建房,又不被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查处的呢?”督查组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的要害。

 

  “赵某某利用担任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关系运作使乡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违建行为保持沉默,我利用租地建门面为掩护,暗中占用国有土地修了四层自建房。”阳某详细交代了如何打通各个关节顺利违法占地建房的“来龙去脉”。

 

  “我让贪念迷了心窍,和阳某合伙侵占国有土地建了一栋四层的房子,我占用了其中的两层居住。”督查组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对赵某某进行了谈话,赵某某对违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实,赵某某存在侵占国有土地建房、向公职人员行贿以及在农房审批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9月,赵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

 

  针对上述案件暴露出国有土地管理中不规范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通过下发提醒函,督促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和大河乡等单位,健全完善《叠彩区已征土地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3项,全面规范国有土地处置、租赁使用、公益开发等方面,不断扎牢制度篱笆,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