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紧盯关键环节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沈健 唐翠梅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6:21 打印

  不久前,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村委会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明显漏洞,未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规章制度及相关财务规定,制度意识淡薄、执行流于形式,暴露出责任缺失、监督缺位等突出问题。经分析研判,该区纪委监委立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时限与刚性要求,督促其整改具体问题4个,建立完善配套管理制度3项。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桂林市各级纪委监委紧盯资金使用、资源发包、资产管理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通过核对登记台账、查验财务凭证、访谈关键人员以及大数据比对分析,深挖细究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违规发包集体资源、贪污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全州县纪委监委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审计部门聚焦农村集体“三资”合同签订、村务公开、债权债务管理等9个方面,开展村级财务收支、村“两委”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12个,问题线索15件,转立案11人,推动解决闲置土地资源盘活利用、集体经济分红、土地承包经营阳光交易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2件。 

 

  “我们综合用好大数据比对分析、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计和巡察监督等方式,持续紧盯基层小微权力,聚焦村‘两委’干部、村级财务人员等开展靶向监督,严肃查处村集体‘三资’领域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蝇贪蚁腐’,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该市共立案农村集体“三资”案件253件,留置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通过全面梳理查办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精准捕捉责任落实的松懈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函等,推动建立完善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农村集体资金投资管理等制度机制40余项,以长效机制规范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针对村集体“三资”权属不清、管理混乱问题,推动1706个行政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实现资产权属归位,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超长期合同等问题2500余个。(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