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消失”的林场款
“村集体林场砍了那么多树,卖树的钱一直没见公示!”此前,田东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平马镇某村开展巡察时,几位村民围坐在树荫下,向巡察组道出了积压心底已久的疑问。
“村集体资金关乎群众的‘钱袋子’,必须查清楚。”巡察组韦组长当即决定,对该村村集体账目开展“地毯式”排查。
经过连续几天对账目的细致比对,巡察组发现了异常:2021年村集体林场的一笔砍伐收入,账面金额与合同金额相差整整2万元。
为弄清这2万元的去向,巡察组随即找来村支书陆某当面核实情况。
“支书,2021年村集体林场那笔砍伐款,账上怎么少了2万元?”韦组长开门见山。
陆某听后先是一愣,随即挤出笑容解释道:“当时村里有急用,我直接从伐树老板那里拿了现金,没来得及入账。”
“什么急用?有没有履行审批手续?”韦组长追问。
“时间过去太久,记不清了,反正都是用在村里的公共开支上。”陆某沉默片刻后答道。
“村集体资金每一笔都要清清楚楚,怎么能‘记不清’?”韦组长语气严肃。
“啊,对了,是伐区调查设计费!”陆某突然改口道。
“合同上明明写着‘设计费由砍伐方承担’,怎么变成村里出了?”韦组长翻出合同,继续追问。
“可能是村里先垫的……”陆某底气不足,犹豫地说。
“垫付之后有没有归还?凭证呢?”面对巡察组的一再追问,陆某支支吾吾,眼神闪躲。
账目不清、说法前后矛盾。巡查组认为这不是小问题,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该县纪委监委。
经查,陆某挪用集体资金行为属实。最终,陆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消失的”2万元集体林场款也被全额追回并退还至村集体账户。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村级财务公开不到位、收支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普遍性问题,田东县委巡察机构进行集中梳理和深度研判,及时向相关乡镇及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实现以巡促改、标本兼治。今年以来,田东县委巡察机构围绕上述问题制发巡察建议书11份,推动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13项,挽回经济损失42万余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村集体资金是村民的共同财产,关乎民生福祉与基层稳定,始终是巡察监督的重点。我们必须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对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切实守护好村集体的‘钱袋子’。”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田东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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