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靶向监督护航物业公共收益规范管理
前不久,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蒙山县某小区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小区未向公众公示公共收益,随即督促蒙山县住建局开展现场核查。经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将公共地面停车位出租,所得收入存入了公司一般账户,涉及资金3200元。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住建局及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侵占款项退还至公共账户,目前企业已将侵占的公共收益3200元全额退还。
物业服务关乎居民生活质量,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今年以来,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责,将推动物业管理领域整治纳入监督重点,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统筹监督力量,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治,切实增强业主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以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情况作为“小切口”,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益收支账目不明、公示公开不及时等重点环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通过实地走访小区业主、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对物业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拉网式”摸排。同时,督促市住建局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通过主动排查检查,12345市民热线、信访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形成重点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推进逐项销号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发现未按规定公示或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114个,并已全部整改完成。
整治过程中,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采取深入小区查看公共区域、检查收支记录及管理协议等方式,发现长洲区灏景玥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将2015年以来的共用部位广告费纳入公共收益管理,随即督促职能部门约谈提醒企业负责人,推动开设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将占有的广告费80640元转入专户并主动公示。岑溪市纪委监委压紧压实行业部门职责,紧盯侵害业主利益行为等重点内容,建立问题“收集—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已向住建部门制发提醒函2份,约谈企业负责人8人次,责令6个小区物业补开公共收益资金专户,对全市60个项目开展公共资产情况摸排,推动12个物业管理小区主动公示公开公共收益,推动出台《定期公示物管小区公共收益工作方案》等物业管理制度。
“针对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住建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指导地方物业企业开设公共收益专户,加强信息公开,做到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推动全市80多个小区物业开设公共收益专户,277个物业管理小区实现公共收益公示公开,规范公共收益资金611.64万元,惠及居民约25万户70多万人。(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