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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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经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项目,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杨明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钦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明开除党籍处分;由钦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钦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