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线监督护航乡村振兴项目廉洁高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潘攀 秦菲 蒋敏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7:43 打印

  前不久,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接到江底乡地灵村杉木湾村民关于“该村道路破损严重,向相关部门反映却迟迟未解决”等问题反映。对此,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挖问题背后落实责任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深层次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责任,并将该破损路段纳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在3个月内完成道路硬化,解决了70余户280余名群众“出行难”问题。

 

  项目是乡村振兴资金的承载体。桂林市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纳入2025年“13项攻坚提升任务”,紧盯高标准农田、农村基础设施、小型水利等乡村振兴工程项目,扭住群众反映最强烈、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乡村振兴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我们聚焦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等关键环节,重点纠治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监管责任虚化、验收流于形式等不正之风,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项目资金等问题严查快办,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防止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将‘黑手’伸向乡村振兴项目。”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

 

  前不久,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通过走访了解自查自纠情况、核查项目财务实施情况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2个市直相关单位和17个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预算调剂、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59个,通过现场反馈、制发整改函等方式压实责任,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2个,涉及资金307.16万元。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此前,灌阳县纪委监委在对该县水利局原副局长、县水车水库管理处原主任何某某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其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与商人老板相互勾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在乡村振兴领域某河段整治工程的施工、验收、工程拨付款上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30余万元。何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乡村振兴项目问题,不仅要严查,更要严治。兴安县纪委监委结合查办的乡村振兴“项目腐败”案件,督促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全面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乡村振兴项目财务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全周期管理标准、部门职责以及项目核查核验等具体要求,全面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基层权力运行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审核把关、资金管理等方面,综合运用领导包联“蹲点督”、“室组局”联动督、清廉监督员“嵌入督”等方式,严肃查处工程承揽优亲厚友以及虚增工程量、虚抬工程单价、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等突出问题,筑牢乡村振兴项目“防腐墙”。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采取留置措施43人,挽回经济损失6820余万元。(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