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警惕公权沦为私欲“砝码”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潘攀 李玉洁 梁艺馨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8:16 打印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晓波被开除党籍。经查,张晓波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侵吞国家专项资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公权私用”的典型。

 

  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件来看,不少领导干部将公权沦为私欲“砝码”,异化权力、玩弄权力、享受权力。有的把人权、事权、财权等极具“含金量”的公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有的通过隐名代持、多层嵌套、担任“影子股东”等隐蔽方式,以貌似合法的“外衣”掩盖权力寻租变现本质;有的对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不加制止、放任不管,到头来由“一人腐”演变为贪腐“夫妻档”“父子兵”“兄弟连”甚至“全家腐”,最终害人害己。

 

  深究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一些党员干部抱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等错误权力观,忘记了本应坚守的信念,忘记了身上肩负的责任,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私欲”看重了、“脑子”想歪了、“屁股”坐反了、“权力”用错了,举手投足官气、官腔、官威、官样十足,习惯我行我素,滥用权力,把群众的监督和意见当成“挑毛病”“找茬子”,使规矩形同虚设、监督流于形式,最终公私不分,以身试法,在自我放纵中走向人民的反面,沦为社会的罪人,教训极其深刻。

 

  权力是国家公器,公器不可私用。党员干部手持公权,当守公义、尽公责、谋公利,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如履薄冰、心存敬畏,自觉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树立正确权力观,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厘清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在工作和生活中公私分明、公道办事,杜绝公平正义的“天平”倾向满足私欲的一端。要自觉接受监督制约,面对同事之间的提醒闻过则喜,面对群众的批评择善而从,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不断发现错误、改正缺点、纠正偏差。要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完善协同监督、信息公开、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公私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一旦党员干部在对待公与私问题上“模棱两可”、打“擦边球”,公权就会沦为私欲“砝码”。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始终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各方面,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让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