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及时澄清正名 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刘某某套取资金的问题并不符合事实,现予以澄清。”日前,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纪委在该镇木罗村召开澄清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该村某小组组长刘某某公开正名,澄清事实。
此前,柳江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称拉堡镇木罗村某小组组长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虚设工程项目条目套取村集体建设项目资金问题。经走访调查、审核该村资金使用凭证,核定该举报不属实。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前往木罗村召开群众代表会议,为刘某某澄清正名。
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柳州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及时审慎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该市纪委监委严把失实控告案件“筛选关”“事实关”“证据关”。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对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统筹考量,通过组织线索处置部门、信访部门、审理部门联合走访相关人员、核对案卷等方式,复核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保障澄清正名精准度。今年以来,先后为全市1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
“黄某某同志平时工作表现如何?与群众关系怎么样?”不久前,鹿寨县中渡镇纪委深入某村走访调查。此前,中渡镇纪委收到举报,反映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恶意扣押村民土地征收款的问题。经该镇纪委核实,认定信访举报失实,并根据情况开展澄清正名。
在选择澄清方式上,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澄清对象的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廉政档案、所在部门行业领域政治生态等进行综合评估,分别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做到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案施策。
引导澄清对象在“卸包袱”的基础上吃下“定心丸”,还要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严防“一澄了之”。该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澄清工作暖心回访机制,根据被澄清对象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做实做细谈心谈话、回访教育等工作,帮助他们消除顾虑、甩掉包袱,挺直腰杆、担当作为。(柳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