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找回被冒领的补助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承谟 陶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0:36 打印

“补助款全追回,已打进村集体账户!”近日,在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三联村委黄曲村群众大会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韦必树拿着发放方案,大声通报,并承诺对发放全程进行监督,话音刚落,掌声雷动。

 

这笔“失而复得”的补助款,源于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反映,2002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三联村委主任黄某斌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经查,2004 年至 2018 年,黄某斌账户每年都有补助入账,2015 年至 2018 年,其亲友等 8 人也有补助进账。是否为虚报冒领是核查的关键。

 

核查组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01年至2017年间,黄某斌与他人合伙承包了三联村委黄曲村集体土地约378亩。在2002年至2013年期间,他们以承包大户的身份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然而,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发生了变化,由“谁实施补助发给谁”调整为“发给土地所有人”。这一变更意味着,2014年及之后的补贴应归属村集体所有。

 

但“肥肉”就在嘴边,黄某斌不愿轻易放弃。恰逢镇里负责审核退耕还林补贴发放的林业站站长梁某新,正是黄某斌的同窗好友。于是,黄某斌与合伙人黄某奎等人商议,决定以亲友的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贴。尽管其中一名合伙人指出此举不符新政策要求,但黄某斌与黄某奎仍固执己见,编了虚假名单并提交至镇林业站。

 

名单送达林业站后,非但未被退回,梁某新在审核过程中还发现其中缺少了一名合伙人的名字。于是,他将自家亲友的名字添加至申请名单中,并在“情况属实”的意见栏中签字确认,随后加盖林业站公章,向上级部门申报。

 

2014年补贴“顺利”到账,此后每年梁某新亲自验收该片地块,连续3年补贴都进入虚报的16人的银行账户。

 

掌握初步证据后,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黄某斌谈话核实。黄某斌却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并大声反驳:“我不知道什么政策!我只知道当时审核也通过了,现在凭什么让我们退钱?”他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

 

核查组并未气馁,转而与黄某奎、梁某新进行谈话核实。在明确的政策依据和确凿的证据面前,二人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最终如实供述了违规冒领补贴的违纪违法事实。

 

在确定违纪违法事实后,核查组再次找到黄某斌,经过反复劝说和政策感召,黄某斌终于承认2015年以来,其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冒领方式,在承包地块上累计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达 15余万元。

 

最终,黄某斌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黄某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某新受到予开除公职处分。​

 

镇纪委以此为突破口,在全镇开展专项排查,查实4个承包大户违规冒领40 余万元补贴资金,均给予党纪处分,有效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