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量身定制”的租车公司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麦君 刘玉钰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6:22 打印

  柳州市柳江区委巡察组进驻该区进德镇开展巡察期间,发现该镇征地办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16辆车用于征地工作,费用为150元/天,略高于市场价,租赁费用不合理且租赁程序不规范,存在一定廉政风险,于是把问题线索反馈给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开展调查。

 

  “会议纪要时间显示是23号讨论相关租赁事项,怎么租赁合同签约时间却为当月20号,在会议讨论之前?”“财务将10个月的租金及押金一次性付清,这不符合车辆租赁行业的租金支付习惯。”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发现了更多不合理的地方。

 

  为进一步弄清这些不规范操作背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组从承接项目的租车公司入手,发现公司法人与进德镇干部钟某某存在亲戚关系。

 

  “为何这个租车的项目是交由你负责?”“因为我当时在征地组,而且是原财政所的所长,所以镇里就将这个工作交给我做。”面对调查组的询问,钟某某显得有些紧张。

 

  “租车公司的选择经过了什么程序?”“你认识这家租车公司的负责人吗?”......面对调查组的精准提问,钟某某知道自己的问题瞒不住,承认了自己与租车公司存在利益往来。

 

  原来,进德镇原财政所所长钟某某在了解到征地办将要租赁车辆用于工作的消息后,认为从中有利可图,便立刻让其哥哥去办理租赁车辆所需的相关营业执照,使其经营的柳州市某劳务公司获得合法出租车辆的资格。而后钟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让该公司顺利与政府签订了租车合同,并通过参与公司运营租用车辆事宜从中获利。钟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这起案件中反映出的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及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德镇纪委向该征地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规范车辆管理和使用。同时,督促加强镇政府项目招标程序和监督机制建设,避免关键岗位和权力干扰正常运行流程及审批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和内控建设。(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