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租金里的“糊涂账”
不久前,容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办移交的一份信访举报材料,反映县底镇某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随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展开核查。
“案子涉及村集体资金,必须查清楚!”该镇纪委书记在案情分析会上强调,“村集体资金是村民的‘钱袋子’,一分一毫都不能乱动!”
第二天一早,该镇纪委书记会同调查组驱车前往村里。在村委会办公室,陈某正在整理文件,见他们进来,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同志们,有什么事?”
调查组开门见山:“陈主任,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2015年3月,村里收到了一笔土地租金,这笔钱是怎么处理的?”
陈某眼神闪烁:“当时……当时财务人员不在,我就先保管着,后来忙起来就忘了入账。”
“那2017年村里道路硬化项目的资金,是从这笔租金里出的?”调查组继续追问。
“是啊,村里急着修路,村民会议来不及开,我就先用了。”陈某解释道。
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组发现陈某在租金使用上还有“小动作”。2015年3月,陈某在收取租金时,明知出租地块的四邻界址认定费用4000余元应由租金支付,且租赁人已提前支付该费用的情况下,却未从租金里扣除退还给租赁人,而是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随即,调查组调取了村集体账目、银行流水、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并走访了多名村民和租赁人。
“当时确实交了4000余元的四邻界址认定费,陈主任收取租金时没有扣减,我也没敢多问。”租赁人老李证实道。
“修路的事,村委会没开过村民会议,我们也不知道租金被用了。”几名村民也证实了陈某的说法。
面对铁证,陈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并交代了其他问题。最终,陈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其退缴违纪所得。
案件查处后,县纪委监委向该镇党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随后,该镇组织各村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并邀请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专业人员对村干部进行财务培训,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流程。同时,镇纪委对全镇各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2025年7月,该镇纪委书记再次来到该村回访。村委会办公室里,新任村委会主任老苏正在整理账目。看到镇纪委书记,他热情地打招呼:“张书记,您来了!”
“老苏,现在村里的财务情况怎么样?”镇纪委书记问道。
老苏笑着拿出账本:“现在村里的账目每个月都公开,村民们看得明明白白。陈某的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我们现在办事都按规矩来。”
镇纪委书记点点头,又走访了几户村民。一位老农感慨道:“现在村里花的每一笔钱都得经过村民同意,我们心里踏实多了。”
回程的车上,镇纪委书记望着窗外绿油油的田野,心中感慨万千。他知道,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容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