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做深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同级监督
近日,桂林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到该市纪委监委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情况分析报告,指导推进同级监督。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管项目吃项目”、金融领域“靠金融吃金融”、国有企业“靠企吃企”等突出问题,协助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抄送分管班子成员,助力领导干部养成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和严格履职尽责的自觉。
桂林市委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在全区率先印发了《桂林市关于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开展同级监督工作的办法》。市纪委监委督促、协助“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融入日常,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为解决“谁来督”“督什么”“怎么督”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明确同级监督主体为市、县两级纪委书记,监督对象为同级党委“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党委“一把手”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9个方面,以及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相互监督等6个方面,分类开列同级监督工作清单,细化市、县两级纪委书记经常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交换意见等9项监督措施。
实践中,该市纪委监委从推动落实市委常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入手,拧紧同级监督“责任链”。今年以来,桂林市委常委会审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4件,与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分析形势、剖析问题;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在市委常委会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分管常委检视反思,其他常委对照查摆,书记全面点评,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专责同向发力、一体落实。
“你分管的部门和单位涉及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特别是查处了多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较突出,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系统整治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9月2日,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3名市领导一对一、面对面交换意见,通报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围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深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同级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个方面,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抓牢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事前当“老好人”、事后当“诸葛亮”。
同级监督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该市纪委监委提请自治区纪委监委反馈该市区管干部已了结的问题线索和办结的案件,同步梳理2021年以来193名市管干部受处分情况,形成违纪违法情况一览表,明确卫健、住建、自然资源等违纪违法人数较多的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四家班子,并将相关情况分别抄送12名市领导供参考掌握,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查摆自身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定期向县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县级四家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和案件,今年上半年,对县级市管干部已了结的16件线索和已办结的57件案件梳理形成案情一览表,以抄告函的形式“点对点”反馈至15名县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同步开展同级监督提供信息支撑。
“收到抄告函后,相关县级纪委监委发现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向我们报告,今年上半年,共移送问题线索42件,其中涉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11件,立案13人、留置5人,推动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问题检视整改、述责述廉评议、工作考核评价等机制,以制度形式深化固化同级监督成果。(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