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强化监督执纪 护航农村饮水安全
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部分群众对农村饮用水水质发黄、用水量不足等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经深入排查,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设施维护滞后、水质监测缺失,影响群众正常用水。
对此,该区纪委监委将人饮工程后续管理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切入点,部署开展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切实推动农村供水保障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该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压实监督责任。由区纪委书记对分管农村水利项目建设领域分管处级领导开展谈心谈话,指出薄弱环节、明确履职要求。梳理该领域突出问题形成工作提示,以“一对一”方式向分管领导通报其分管部门在集中整治中的工作表现和亟待关注的风险点,进一步传导压力。在此基础上,对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推动建立“每周电话跟踪、每月实地督导”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拧紧责任链条。
为实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该区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区5个镇、70个村(社区)177个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排查,发现并整改完成用水安全隐患问题5个。此外,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采取“嵌入式”工作方法,深入项目现场,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验、走访群众等方式,排查发现农村水利项目建设领域问题10个,涉及项目验收不及时、管护移交滞后、群众反映水质异常和工程款支付不到位等多个方面,督促城区农业农村局移送问题线索3条。
今年以来,邕宁区针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厂及高位水池安全防护项目的完工验收工作不够细致严谨问题,立案1人,政务处分1人,挽回经济损失19.13万元。
为实现以点带面系统治理,该区纪委监委督促主管部门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机制2项,推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45个,落实资金465.28万元,已完成28个,有效改善5个镇52个村、24.5万人的饮水条件。同时,推动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购置消毒设备,水质提升行动成效初显,群众用水满意率不断提高。(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