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监督保障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安全透明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王震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5:42 打印

  日前,陆川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某乡村振兴领域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沈某某涉嫌违规收受好处费的问题。经深入调查,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加快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最终,沈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今年以来,陆川县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作为保障惠民政策落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聚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主动靠前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压力传导。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关键部门“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定期对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工作进度和落实成效。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陆川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惠民补贴发放、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监管等重点领域,细化5项具体整治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项目是乡村振兴资金的重要承载体之一。为确保项目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该县纪委监委依托“室组地”协作优势,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力量,通过查阅项目台账、财务账目,实地核验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比对资金拨付与使用数据等方式,对2024年实施的乡村振兴资金84个基础设施项目和11个产业项目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深入了解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进度滞后、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将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严肃查处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资金安全、保障群众权益的关键手段。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内部问题线索归集管理机制和外部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及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起底和系统梳理,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资金使用过程中暴露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等重点问题,今年以来,立案26件28人,深挖彻查“案中案”11件。严肃查处了马坡镇原党委书记、县扶贫办原主任吕某某,县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沈某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案件和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督促修订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1个,重点围绕产业项目联农带农、补贴精准发放动态管理、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操作规范,堵塞制度漏洞,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为乡村全面发展注入持久动力。(陆川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