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纪委监委接受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等;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公室)
(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表-09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4年度总收入39,918.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918.89万元,较2023年度相比增加3,802.64万元,增长10.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49.1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68.67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2024年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二期建设项目经费等。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469.75万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3,624.40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二期建设项目经费。
(二)2024年度总支出52,74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0.29万元),较2023年度相比增加30,174.37万元,增长133.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8,147.2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纪委监委为保证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为完成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和巡视工作经费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专项业务经费、专项检查、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费、巡视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163.41万元,增长167.72%。主要原因:增加二期建设项目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93.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除医疗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80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抚恤金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类)415.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52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691.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7.44万元,增长7.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2,469.75万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796.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结转和结余25.10万元为抚恤金经费,因客观条件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结转和结余771.52万元,为本年度经营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48.4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197.58万元,增长144.83%。其中:基本支出11,699.29万元,项目支出39,349.13万元。
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84.19万元,支出决算为51,048.42万元(含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完成年初预算的291.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257.27万元,支出决算为48,147.28万元(含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完成年初预算的337.70%,主要用于自治区纪委监委为保证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以及巡视工作经费、二期建设项目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4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除医疗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5.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99.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7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9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1%。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9.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8.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5%,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82.8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购置公务用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8.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9.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4%,较2023年决算增加83.15万元,增长87.3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增加,工作任务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执法执勤用车、老干部服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9.19万元,平均每辆1.9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35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6.68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80.49万元,增长20.95%。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任务重,且出差人员较多,差旅费增幅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不含涉密项目部分)。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已组织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均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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