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用好用活典型案例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金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5:44 打印

  前不久,平乐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某某涉嫌受贿案,在平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同志共计11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强化震慑效应。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用活本地区典型案例,聚焦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关键环节,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认真梳理本地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编印警示录、摄制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案件查办的震慑力转化为"不想腐"的自觉,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督促各单位组织召开行业领域警示教育会、廉政教育党课,针对性地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有效放大案件查办震慑效应。今年以来,编印警示录3部,摄制廉政警示教育片2部,推动全县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0余场次,500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警示教育。

 

  “案”是基础,“改”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以“改和治”为目标,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在审查调查阶段同步统筹谋划和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各项工作,建立“一案一专班”机制,整合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和派驻机构力量,形成“案件剖析—建议制发—整改督导—成效评估”工作闭环。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建章立制堵漏洞、整改整治全程督导等方式,推动案发单位和地区举一反三、系统施治。2025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9份,推动职能部门解决问题131个,健全制度机制44项,持续释放查办案件的综合治理效能。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拓展以案促改方式,注重推动“身边案”的惩治效果向预防效果转化,通过深入开展“案例剖析会”,由办案人员还原案情、剖析根源;组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专题讲堂”,宣读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指尖微课堂”,推送定制化教育内容等多种形式,让警醒更生动、更真切,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