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扎进报账单的门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董艳娟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7:35 打印

  前不久,龙胜县乐江镇纪委收到反映该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在党建活动中组织党员到名胜景区旅游观光,并用集体资金支付旅游景点门票的问题线索。

 

  该镇纪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台账等方式层层抽丝剥茧,随着谈话的深入和当时的报账票据和凭证被一一找出,杨某某的违纪事实也逐渐清晰呈现。

 

  “当时的党建活动方案里,行程并没有大南山名胜风景区,为什么又去了这里?”核查组工作人员向杨某某问道。

 

  原来,为探索村级产业发展新路子,助力乡村振兴,杨某某便以开展党日活动为名,组织本村党员赴该县小南山考察黄牛、羊养殖场。观摩学习活动结束后,同行人员提议去大南山名胜风景区观光,纪法观念淡薄的杨某某当时并没有反对,甚至还自己垫资购买门票组织大家前往。

 

  包括杨某某在内的村两委干部都没有意识到这种随意改变活动行程借机旅游、以党建活动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行为是违规的,因而景区门票费也得以“顺利”地在“七一”党员活动的报账单中一起进行了报销。也正是这被“扎”在党建活动报账单中的景区门票,成为了杨某某违纪行为无可辩驳的铁证。

 

  最终,杨某某因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全部退回到该县廉政账户。同时,该镇纪委对其余参与的2名村两委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针对该案出现的问题,该镇纪委把查处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要求各村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对各村开展以考察学习为名外出的重点核查。同时,不定期组织各村党员开展纪法学习教育,从源头上做好防治。(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