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劳务委托”背后的“猫腻”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王震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5:15 打印

  “没想到一笔笔涉农经费的账,能被查得这么细。”陆川县横山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陈某在谈话室里,看着面前整齐排列的证据材料,满脸懊悔。

 

  此前,陆川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时,一份蹊跷的劳务委托协议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在翻阅横山镇近5年涉农经费使用台账时,检查人员发现,由陈某签字审批的7份稻谷生产补贴、耕地地力补贴数据管理劳务协议中,被委托人竟全部指向同一人——大桥镇计生站原职工吕某某。

 

  “为什么连续5年的涉农数据管理劳务,都委托给同一个人?”

 

  “吕某某既不是横山镇本地人,也没有涉农工作相关资质,为何能承接专业性较强的补贴数据管理工作?”

 

  涉农数据管理涉及农户信息核对、补贴标准核算等多项细致工作,检查组提出的这些问题背后似乎有“猫腻”。带着这些疑问,第三纪检监察室立即成立调查组,决定从这份反常的委托协议入手,依规开展初核工作。

 

  调查组没有急于与当事人谈话,而是先调取了近5年的涉农经费财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书证,对协议中模糊的工作内容、不合理的报酬标准等细节反复比对。为确保证据链条严密、查证工作立体深入,调查组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联合横山镇、大桥镇纪委开展实地走访,向工作涉及的职工、村干部了解涉农数据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找相关经手人员核实情况。走访过程中,调查组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将收集到的证言和资料按程序固化为规范笔录和书证。

 

  随着调查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陈某利用负责涉农经费审批的职务便利,与熟识的吕某某私下达成“默契”,虚构涉农数据管理劳务项目,通过签订虚假协议的方式,套取涉农工作经费。5年间,两人先后签订7份虚假协议,累计套取涉农工作经费2.96万元。

 

  案件审理阶段,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对证据链完整性、程序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核,反复推敲每一个环节,确保每一份证据都合法有效。最终,陈某、吕某某两人均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所套取的2.96万元涉农工作经费被依法全额追回。

 

  针对可能发生的类似“劳务委托”套取资金风险,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聚焦农作物补贴发放、农田水利项目经费使用等关键领域,运用大数据比对、实地查验、受理举报等方式深挖细查虚假项目、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去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此外,针对案件暴露的涉农经费监管漏洞,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农业农村、财政等职能部门健全涉农经费审批流程,完善劳务外包项目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事前评估、事中监管、事后审计”等制度。督促乡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各村各站所委托服务进行台账化管理。同时鼓励群众监督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切实扎紧制度笼子,防止“劳务委托”成为蚕食涉农资金的“暗道”。(陆川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