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变化丨“解决问题变快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7:51 打印

  刘兴群,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中峰镇枫木村村民。

  今年4月,我开渠放水灌溉,发现水半天没流到田里。我怕耽误种田,就赶紧联系了村支书。村支书马上就到现场来了,其他村民听到消息也赶了过来。经过大家仔细观察,发现是公路边岔路下通水管道塌陷又堆积了淤泥和垃圾,导致水流不畅。

  为了不影响灌溉,我们当即联名写了份申请维修水利渠道的报告到镇里。令我们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3天,镇财经办就领着去年负责修这条水渠的施工老板来换了新的涵管,灌溉问题解决了。

  这么快解决问题,放在之前难以想象。2005年,我们村的山林被列入生态公益林范围,并按户发放相应的补偿款。后来因为林权改革,为防止补偿款错发,2009年起暂停发放。直到2015年8月,县林业局发布通知:“凡在2015年9月25日前签订管护合同的,全额补发2009年至2014年的补偿基金。”

  当时我收到通知后,就和几个村民把申报材料交到镇林业站。之后其他村民都陆续收到了补偿金,但我却一分钱都没收到。

  我去林业站询问,起初工作人员还算耐心,告诉我走完程序就能收到补偿金了。可我迟迟没收到,就反复找林业站的工作人员问,去的次数多了,对方就不耐烦了,甚至还躲着我。

  一直到2019年,我才收到400多元的补偿金。

  去年,我和其他村民聊天,发现别的村民和我条件差不多,领的补偿金却比我多。我想难道是漏发了?于是我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可根本没人搭理我。无奈之下,我只好把相关情况反映给县纪委监委。

  经过调查,原来是原林业站站长唐某在我递交申报材料后,拖了3年才上报,导致漏发了我1300多元的补偿金。后来,唐某因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我也在去年底收到了漏发的补偿金。

  针对这件事,镇纪委专门到村里开会通报案情,教育镇、村干部做事要认真负责,服务好群众。从那以后,镇里的干部工作态度好了很多,尤其是办事效率提高了。

  想想以前跑断腿、磨破嘴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没几天就给处理好了,这变化让我打心眼里觉得温暖、踏实,也对今后的日子更有盼头了!(通讯员 滕春香 蒋泽银 整理)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