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促整改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蓝雅丹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8:29 打印

“覃某某违纪案暴露出你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建议从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水平、健全内控机制等方面,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近日,忻城县纪委监委针对县融媒体中心财务人员违规将广告费、门面租金等非税收入直接用于单位日常经费支出,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向该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近年来,忻城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执纪、深化治理的重要手段,聚焦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暴露出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对症下药”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扛起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1份,提出意见建议34条。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把准“病灶”,开好“药方”,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调查研究有关单位的行业特点、人员情况以及案发规律,从日常监管、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追根溯源,提出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建议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在推动“点”上纠治的同时,推动系统共性问题联动整改。

 

此前,来宾市委提级巡察忻城县思练镇,发现该镇梅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蓝某某存在以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为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通过深挖细查,发现该镇其他两个村委存在类似问题。收到问题反馈后思练镇纪委随即向镇党建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对各村村集体经济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并加强对村委干部纪法教育培训。通过跟进监督,该镇党建办开设村级资金管理专题培训班3次,建立健全相关机制1项。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大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 “谁建议、谁负责、谁跟踪” 责任制,由提出建议部门牵头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专人全程督办,动态更新整改进度。收到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通过电话回访、实地监督检查、“室组地”监督等方式开展 “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建议真正落地见效。(忻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