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失守的集体“钱袋子”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蒙雍婷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7:00 打印

  近日,在接到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纪委工作人员送达的处分决定书后,该乡马骆村某组组长周某某懊悔地说:“我因贪图一时之利,挪用了组里的集体资金,我对不起群众的信任。”

 

  此前,该乡纪委组织辖区各村开展小组集体资金“村村交叉”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由周某某负责管理的组集体生态林补助资金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随即成立核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在调查周某某的银行账户流水时,核查组发现,就在该笔补助金转入由周某某代管的账户2个月之后,其中的8000元又被转到了其名下另一个账户里。

 

  为弄清楚这笔异常资金的来龙去脉,核查组立即找到周某某,进一步了解情况。

 

  “由于我当时手头比较困难,想着村里暂时还没有用到这笔钱,就把它用来给女儿交学费了……”面对核查组的问询,周某某承认了自己挪用组集体资金的事实。

 

  原来,2023年,该县林业部门向该组拨付了3.07万元的生态林补助资金。按照以往惯例,除一些公益事业所需的正常开支外,剩余的8000元就由身为村民小组组长的周某某代管。期间,周某某又将该笔资金转移到其另一个账户上,供在外求学的女儿用于支付学费等开支。他原本打算等自己经济宽裕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该笔资金转回到集体账户里,可由于自己2024年种植中药材亏损较多,导致这笔集体资金被挪用一年仍未能归还。

 

  经核查,周某某身为马骆村某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长期挪用村组集体资金。最终,该乡纪委给予周某某警告处分,同时追回被挪用的集体资金。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村小组集体资金发放和管理不规范、公款私存等问题,该乡纪委向马骆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集体资金提取管理流程,加大对集体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提醒各村小组及时设立集体账户,对集体账户和资金进行规范统一管理,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