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探索推行“未巡先改”力促整改提质增效
“以前这条028县道坑坑洼洼,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车辆难以通行,当地百姓苦不堪言,严重影响农作物产销和村民的日常生活,盼了这么久,这条路终于修好了!非常感谢你们单位帮助我们群众解决难题!”望着重新铺设好的道路,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四平村的村民陈义宁大哥由衷向回访的巡察干部表示感谢。
把“烦心路”变身为“舒心路”,这一转变源自兴宁区探索推行的“未巡先改”工作。2024年3月,区委巡察机构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共汇总形成10个方面25项“未巡先改”具体问题清单,并通过研究印发《关于开展十届兴宁区委第一至第五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未巡先改”,督促城区149个被巡察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查摆问题726个,制定整改措施851项,督促13个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信访突出问题等集中整改7项,推动修订制度机制3项。
“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需五年时间,等巡察后再整改,一些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积重难返。通过推行‘未巡先改’工作,对照整改及时纠错,主动防‘未病’,常态化治‘已病’,是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兴宁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抓实整改成效,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开展“未巡先改”工作。区委巡察机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汇总分析巡察反复反馈、反复整改却禁而不绝的问题,梳理出城区“未巡先改”共性问题清单。为确保“未巡先改”工作落实见效,区委巡察机构牵头组建督查组,对“未巡先改”情况进行清单管理、跟踪督查,力求精准式整改、责任式整改。同时,实施问题销号制,各部门(单位)在完成整改后,在城区纪委监委审核的基础上,报区委巡察办对账销号。
2024年以来,兴宁区共开展2轮“未巡先改”工作,累计列出10大类751个共性问题。目前,已完成具体问题整改698个,发现问题线索17条,处分7人,推动城区在项目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6个。
“通过探索推行‘未巡先改’工作,前移巡察整改环节、优化巡察整改程序,突出整改‘回头看’与自查‘防未病’相结合,督促对照检视、举一反三、靶向发力,防止老问题重复发生或者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统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未巡先改’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该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