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扎实开展回访教育 激励担当促作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何雨薇 蒙飞妃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8:26 打印

  “刚受处分时,我心里很难过,是组织没有放弃我,耐心与我沟通,帮我分析问题根源,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不辜负组织对我的谆谆教诲与期望!”近日,兴业县某校财务人员严某某在接受县纪委监委回访教育时感叹道。

 

  此前,严某某因违规挪用公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下达后,严某某一度情绪低落,对工作热情大幅度消减。县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组成工作组对严某某开展回访教育,为其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针对性开展纪法教育和心理疏导,并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条规进行释义解读,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重整行装再出发。如今,严某某主动加强对财务财经制度的学习,协助完善学校财务内控制度,用实际行动弥补过失。

 

  近年来,兴业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政策,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干部提高认识,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惩处不是主要目的,让受处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把回访教育作为日常监督的经常性工作,紧盯访前、访中、访后三个关键环节,根据被处分人员的违纪类型、性格特点、工作履历等制定回访方案,明确回访时间、方式和回访重点内容,通过采取“入户访+当面聊”的方式,对回访对象近期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梳理总结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回访教育长效机制,通过构建“教育—监督—整改—提升”闭环,实现精准施治、对症下药。

 

  “感谢组织能够给我这次职级晋升的机会,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兴业县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站工作人员窦某诚恳地说道。此前,窦某因履职不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之后,在县委组织部向县纪委监委征求其职级晋升意见时,县纪委监委细致严谨地梳理了其处分期影响结束后的工作表现,给予了客观评价。

 

  为防止回访教育一访了之、一谈了事,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开展回访教育评价工作,通过推行“案件审理室统筹协调+派驻(出)机构重点跟进+乡镇纪委(监察室)常态联系”分级负责机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影响期满评价,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的评价,核对有无新的问题线索及信访举报,归纳整理存入廉政档案,并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为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任用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兴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