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建立“再反馈”机制 确保巡察整改不断档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玉萍 尹楚皓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8:42 打印

“作为单位新调整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逐项对照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近日,融安县委巡察办向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科协、县军供站等单位党组织新任职“一把手”再次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在联合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单位在“一把手”调整后,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交接不及时、接续落实整改不够有力,出现部分整改事项推动不顺畅、“旧账”解决不彻底等问题。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连续性,融安县委巡察办探索建立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再反馈”机制,通过提醒、约谈、督导,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根据‘再反馈’机制要求,对巡察反馈一年内调整‘一把手’的单位党组织,及时将巡察发现问题和巡察整改情况向新任职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二次反馈,提醒新任‘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彻底改。”该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介绍,“再反馈”机制能有效帮助新任“一把手”在较短时间内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确保整改责任不断档、整改力度不松懈。

 

该县委县直属机关工委新任“一把手”根据巡察再反馈的4个方面10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县直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等共性突出问题的整改。

 

该县委巡察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约谈、回访督导等方式,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变动的党组织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紧盯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由县委书记直接或委托县纪委书记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的方式,对新任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帮助梳理难点、重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开展回访督导,重点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措施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方面评估巡察整改成效,杜绝出现“文字整改、材料整改”等情况的发生。

 

今年以来,已向5名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进行巡察整改再反馈,相关部门新任“一把手”带头领办重点问题49个,推动建章立制15项,巡察整改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