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做实做细回访教育 激励“跌倒”干部重拾干劲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素倩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8:45 打印

  “刚受处分时心理压力特别大,担心组织会不会放弃我,今天的谈话让我卸掉了包袱、重拾了信心,今后将更加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争取在岗位上干出更多成绩。”近日,受处分的方某某在接受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回访教育时说。

 

  此前,方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工作一度消沉。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兴宁区纪委监委结合其违纪事实、处分类型和性格特点等因素,制定“一人一策”个性化回访方案,与其面对面谈心,帮助其调整心态,重拾工作激情与干劲。

 

  近年来,兴宁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制定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方案,以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为原则,灵活运用面谈、走访、电话等方式精准高效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经过实践探索,兴宁区纪委监委已形成一整套回访教育机制,按照“因人而异、因案施策、一人一访”原则,循序渐进地做好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持续帮助“跌倒干部”重燃干事创业热情。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坚持做到“五听三问”,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分管领导、同事以及谈话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询问思想动态、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等事项。同时,结合受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处分种类等进行综合研判,为其“量身定制”回访方案。

 

  谈话过程中,注重从日常生活点滴切入,以“聊家常”方式代替“教育式”谈话,做好受处分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让回访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关怀。回访后,组织回访人员对受访人员的思想状况、履职情况、态度等进行归纳整理,作出综合评价,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同时,及时将回访教育情况向受处理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有效帮助回访对象重拾干劲儿“再出发”。2024年以来,兴宁区纪委监委已对31名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切实有效地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