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纪巡审”贯通联动 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
日前,容县在开展巡审“双进驻”期间,审计人员发现了县直某单位财务异常的问题线索,随即形成审计材料,移送给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掌握了相关人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这是该县运用“纪巡审”联动机制提升监督效能的一个实例。
近年来,容县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纪巡审”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
“审计部门在发现财务类问题方面有专业优势,对巡察组的工作帮助是直接且有力的。”该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说,在巡察过程中,通过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优势互补,为精准把脉问诊发现问题,深挖“病灶病源”提供有力支撑。
巡审进驻前,巡审双方强化沟通协作,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事项,梳理问题清单,直指问题开展监督,提升监督实效性、精准性。巡察组聚焦审计发现的问题,从政治上进行分析研判,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同时,该县不断健全“纪巡审”监督情况通报机制,巡前,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向巡察组通报本轮被巡察单位的日常监督情况,为巡察进驻提供方向指引。此外,加快健全线索移送机制,确定“巡审”发现问题线索移交联系部门,规范移交范围、方式、流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实现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释放联动监督叠加效应。2024年以来,“纪巡审”联动同步监督单位10个,发现财务类问题27个,移送问题线索7条,查处党员干部2人。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针对监督发现的财务管理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召开“纪巡审”联席工作会,就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并通过下发工作提醒函、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和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由纪检监察、组织部和巡察机构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项督导、整改成效评估,持续跟踪问效、督促加压,以强大监督合力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彻底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及时追责问责,形成工作闭环,实现监督成效最大化。(容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