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追回村集体投资分红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强 莫冬冬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7:11 打印

“60多万的本金和2万多元的分红,总算到账了,咱们的荷包又鼓起来了,镇纪委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实事!”每每谈到村集体投资及分红资金被成功追回的事,下湾镇北角村的村民都竖起大拇指。

 

2024年10月,下湾镇纪委工作人员在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角村2021年9月入股61.5万元到桂平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中草药种植产业,合同于2024年9月到期。按照合同约定,企业按年给村集体分红,合同到期后,入股本金退回村集体账户。但在查看村集体资金账本时,发现本金还未退还,分红也没完全到账。

 

“合同没有履行到位,是什么原因?其中有没有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下湾镇纪委工作人员向该村村干部及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老板等相关知情人了解情况,并翻阅合同、账本及会议纪要,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021年北角村刚入股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时,该企业还能按时支付分红收益。但今年以来,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及市场不景气等原因,企业经营收入下滑,不能按时兑付分红及归还入股本金,村两委干部为此也很着急,多次上门“追债”,只追回了2024年部分分红1.31万元,企业尚欠本金61.5万元和分红2.38万元。

 

“经营收入下滑,这不能成为拖欠村集体资金的借口,白纸黑字写着,每年支付分红,合同到期,如数归还本金。能否拿回入股本金和分红,这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村集体能否继续发展壮大的问题,我们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下湾镇纪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将此事汇报给下湾镇党委政府,并联合镇司法所、村两委干部成立“追债”工作组,主动上门,积极与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陆某沟通,核对合同细节,向其阐明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我们一定会筹集资金,尽快将拖欠的分红和本金归还给村集体。”经工作组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法规,阐明不还款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负责人陆某向工作组作出还款承诺,工作组实时跟进还款情况。

 

在工作组有力推动下,目前,被拖欠的本金61.5万元和分红2.38万元已经转入了北角村村集体账户。

 

“村集体‘三资’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我们紧盯村集体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资产资源承租续约落实情况等开展靶向监督,下大力气纠治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有力监督守好村集体经济‘家底’。”下湾镇纪委负责人表示。(桂平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