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多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潘攀 文秋萍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5:33 打印

  “看着昔日的老同事站在被告席上,我内心触动很深,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今后一定以案为鉴,遵纪守法。”日前,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织案发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市住建局原局长曾某受贿案庭审,以“现场教学”的形式接受警示教育,从曾某首次越过红线的心理状态和逐渐突破“底线”的腐败行为中汲取教训,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警醒、知止。


  纪律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是党员干部的行动准绳。连日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旁听庭审、举办读书班、集中培训、参观基地、以督促学等形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争做遵规守纪的标杆。


  为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了解的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举办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逐章逐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辅导,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同时收集整理近年来查办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原书记邓某某、资源县委原书记韦某某等14个身边典型案例,按照“六大纪律”划分不同重点深入剖析,汇编成警示教育录、忏悔录供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规矩”。


  “冯某作为扶贫工作队员借用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且未按时归还,按照《条例》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之规定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全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依托“主任课堂”,结合具体案例对新修订《条例》进行解读,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桂林市纪委监委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通过“双周读书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逐章逐条学习《条例》,业务骨干现场讲解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知识点,通过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了解《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原因和深意,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不逾越党性“底线”、不跨纪律“红线”的意识。


  用好本地资源,打造党纪学习教育“活教材”。前不久,灵川县纪委监委组织年轻党员干部参观位于该县九屋镇江头村旁的广西家教家风基地(桂林),教育引导年轻干部系好“家风扣”、筑牢“廉防线”。“我们依托江头百年清官村家教家风文化和清廉史实,将廉洁家风教育、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贯通起来,打造广西家教家风基地(桂林)等9个廉洁文化阵地,以家风育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学习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象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以督促学,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作为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的过程,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内容,充分发挥“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派驻监督探头等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履行好党纪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6次,推动整改问题3个。(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