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学习贯彻新《条例》 知纪明责强担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修订的《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提供了遵循……”近日,玉林市福绵区纪委监委党支部书记围绕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采取对比分析新旧条款的差异、结合查处的具体案例阐释的方式,为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遵规守纪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自新修订的《条例》颁布以来,福绵区纪委监委把学习运用《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举措,通过打造“三大课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悟,知纪明责强担当,把好自己言行的“戒尺”,校准履职尽责的“标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为全面系统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该区纪委监委打造了“专题课堂”,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利用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让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做表率,对《条例》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再综合运用委机关“清风讲堂”、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由支部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室主任等领学,将学习成果传授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有效激发学习热情、带动全员学习。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便捷优势打造了“指尖课堂”,整合“福绵区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设学习专栏,定期推送宣传《条例》原文、图解和有关贯彻落实的好做法等,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地线上学,让学习更加便捷高效。
在对《条例》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学促干、学用结合,打造了“实践课堂”,将学习《条例》融入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的具体实践当中,充分发挥“室组地”片区协作、“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的“传帮带”优势,由业务骨干、优秀导师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达到对《条例》学用贯通,增才干、长本领的目的,真真正正把学习《条例》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玉林市福绵区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