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丨监督助推县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不断调准监督靶向,全力整治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紧盯作风建设,瞄准营商环境“风向标”。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也是反映党员、干部作风的“晴雨表”。兴安县纪委监委以作风建设为主线,立足营商环境护航员角色定位,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消极懈怠、冷漠不为,对企业诉求久拖不决、不理不睬以及靠企吃企、吃拿卡要,利用职务影响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并坚持从小切口入手,重点聚焦行政审批、惠企政策落实、奖补资金兑现等关键环节、重要事项开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的“不为”“不公”“不廉”等突出问题,以有力有效监督打通营商环境中的堵点瘀点难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创新监督体系,打好营商环境“预防针”。坚持探索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做到抓早抓小。创新在县域多家企业建立“营商环境作风建设监测点”,通过发放联系卡、召开“亲清会议”等方式靶向收集县域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扛起责任、及时解决。同时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小组,负责县域各企业“点对点”跟踪联系,并邀请部分特约监察员担任营商环境作风观察员,通过走访企业、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营商环境存在的“中梗阻”问题,精准查摆职能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落实惠企政策、执法检查、审批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作风、效能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一批“难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推动政风行风得到根本转变,有效厚植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土壤。
强化联动机制,构筑营商环境“新高地”。协助县委下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正向行为清单”与“负向行为清单”,理清政商交往界限。细化与动态更新涉企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清单,联合职能部门开展精准化、常态化监督,并组织开展涉企服务“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和制定“一企一策”专项服务措施,及时为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探索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每月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涉及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并对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督办、严查快办,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发力,聚焦“放管服”改革、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跟进监督,以督促变、以督促优,为持续打造风清气正、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作者系兴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编辑:周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