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健全监督体系管好农村集体“三资”
前不久,梧州市龙圩区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发现,大坡镇某村“两委”干部李某杰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号存放2009年至2022年期间该村林场集体水田的种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并与村“两委”其他成员进行私分,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1.4万元。随后,大坡镇纪委对李某杰等6人进行立案,李某杰等6名村“两委”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去年来,龙圩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督导职责,对履职不尽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持续强化案件查办及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优先抓好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及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核查、处分、办结,实现动态清零。
为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龙圩区纪委监委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的工作方案》,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组,重点聚焦主体责任履职、“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集体资金收益分配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行“一督一反馈一跟进”的全链条靶向监督法,跟踪问题整改、督促建章立制,推动监督信息同频共振、融合发展、取得实效。截至目前,监督检查25次,督促整改问题52个,查处违纪案件6件,处分6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切实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
此外,龙圩区纪委监委还督促指导各镇纪委强化以案示警,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清红线、恪守底线。撰写了农村集体“三资”典型案例剖析,深入剖析行业领域特点、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的特点等,由联动工作组到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进行通报,督促各镇、村及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在全区范围摸底排查,建章立制,及时堵住工作漏洞,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30场次,集体约谈2场,个别约谈20人次,点名通报6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8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份,推动龙圩区四合村、坡头村、训村村等6个村集体收益分红合计98.4万元,受益群众2.17万人。(梧州市龙圩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