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藏”在个人口袋里的集体资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蒋妍彦 戴丽 卿于蓝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16:41 打印

  “我想着为了降低村里的损失,便一直没支付租地租金,虽然当时也有个人的私心,但我从没想过要私吞这笔钱。现在也意识到了,将村里的钱一直存在我的账户里是违反了财务制度,也违反了工作纪律。”面对灌阳县水车镇纪委的询问,下泡村盘某某懊悔不已。


  此前,灌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水车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在对该镇下泡村进行巡察时,发现该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一笔10万元项目资金,竟然直接打入了盘某某的私人账户。村里的项目资金为什么会打入私人账户?带着疑问,巡察组立即召集相关的村干部了解情况。


  经谈话了解,盘某某当时以方便资金支出为由,建议将该笔经费打到自己账户,又因其作为当时的村委会主任负责该项目,其他村干部也就默认了这种做法,之后也再过问过详细情况。确定了盘某某存在违规套取村级集资金嫌疑后,县委第一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至水车镇纪委。


  水车镇纪委根据线索,随即成立核查组进行详细核实。镇纪委从镇组织办了解到,2019年,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下泡村计划在村里建设养殖场,经村里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实施,该项目主要由当时的村委会主任兼报账员盘某某全程负责,项目实施经费为10万元。


  盘某某在接受核查组谈话时,回忆道:“当时经过多方选址,最终定在了村民盘某的老房子处,签订合同约定租期30年,总租金3.6万元,另外建设厂房的建设款是6.4万元,一起正好10万元。”


  “2020年村委将这10万元项目经费打到你个人账户后,你有及时支付租金和厂房承建款吗?”镇纪委工作人员追问道。


  “当时因我与盘某在租地之前有私人资金纠纷,就一直拖着没把3.6万元的租金给她,后面考虑到厂房也没建了,想着减少点村级损失,也就一直拖着没支付。”盘某某说出了当时的具体情况,建设厂房的6.4万元分两次支付给项目承建方,第一次使用现金支付1万元,后因疫情原因厂房被迫停建,因一直没有建设好厂房,2020年5月,在与项目承建方协商同意后,剩余的5.4万元缩减为4.9万元。


  就这样,盘某某将转至个人账户的10万元项目经费,支付给项目承建方5.9万元后,剩余的4.1万元一直存在个人账户里。


  “既然是为了减少村级集体经济损失,那为什么不及时将这剩下的资金退回村集体账户呢?”


  面对追问,盘某某羞愧地低下头,说:“其实我还是有私心的,虽然村民盘某是出租方,但她还欠我5万元。我想着先将剩下的钱拿着,如果村里不细查,就用这笔钱当弥补自己的损失了……”


  镇纪委核查组经过核查发现,下泡村从2020年换届以来,一直未进行财务清算,导致该村多笔账目来往不清,这也为盘某某公款私存提供了“条件”。


  在核查过程中,下泡村不少村干部还向核查组表示,盘某某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对村里的事很上心,为村级发展出了不少力。鉴于其不存在主观恶意,暂未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对此事件盘某某深刻反思,也作出了深刻检讨,且盘某某现已不担任村干部,也不是党员。镇纪委最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盘某某也将剩余的4.1万元村集体资金退还至村集体账户。


  案件查办后,针对该案暴露出村集体经济管理不规范问题,镇纪委对该村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村“两委”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督促其就存在的管理漏洞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完善,牢牢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