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 提升监督成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付丹照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8:17 打印

  “经核实,我们发现你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追缴拖欠房租不力、轮候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日前,永福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单位存在给不符合条件的住户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经过分析研判后对该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认真检视问题,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先后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项。


  今年以来,永福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地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建议书针对性强、适用性广的优势,提升监督成效。


  “把脉问诊”,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方是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应有之义。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由案件查办部门、审理部门及派出纪检监察组合力集中研判,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对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点等方面,列出清单,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既“点症结”又“开方子”,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无论发现问题的大小与否,我们理应坚持‘小题大做’,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实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见成效,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永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学校食堂以及食材供应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凌晨时段实地调查,多方位“扫描”共开列问题清单29条。向该县教育局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县教育局针对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弱项,第一时间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准入与退出规定。


  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程”、落实“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闭环管理思路,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的工作原则,由承办部门对监察建议书进行全程督办,重点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建章立制、问题整改等内容,通过电话访查、现场督察、约谈问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点对点销号,以确保各项建议真落实、真整改。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0份,聚焦“两个保护”、医疗、教育、供销、粮食购销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0余个,推动15个单位开展问题整改32个,规范完善各类制度25项。(永福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