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鲜活教材”敲警钟 引导问题干部主动投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蒋远林 吕亚芳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8:16 打印

  2022年12月,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原书记邓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的同时,2023年4月,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教育引导与“案中人”有不正当交往的干部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


  “这次警示教育使我不再犹豫,全面从严治党肯定是越往后越严,我不能再抱有侥幸心理,真心悔错认错才是唯一出路。”警示教育大会后一个月,该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莫某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最终决定主动投案,向组织说明其收受承包商好处费等问题,并退还违纪所得。


  经查,莫某某作为公司董事长,长期接受服务对象投所其好的“围猎”,不仅违规接受“一桌餐”的宴请、接受牌局,更是为项目工程承包商“批条子”、“开绿灯”,收受数十个项目的好处费。2023年8月,莫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鉴于其主动投案、积极动员家属清退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有从轻情节,该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以受贿罪判处莫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典型案例变成鲜活的教材,通过通报案情和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知止守纪,既给予涉案人员主动投案“弃暗投明”的勇气,又及时为组织提供“拉一把”的挽救机会,以案释纪说法,“敲山震虎”,催生主动投案“连锁效应”,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的特点、违纪违法行为性质、当事人职务等情况,分类组织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以及不同类别的人员到场旁听,精准化以案施教、以案促改。在该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莫某某案的旁听庭审现场,相关单位关键岗位30余人通过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了解被告人一步步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变化历程,现场旁听人员无不唏嘘,深受教育和触动。


  查是基础,改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在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还注重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督促案发单位、行业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督促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30余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的“笼子”。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同向发力,对有主动投案、主动交待情况的案件进行快查快办,查证属实后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对欺骗、蒙骗组织、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处置问题线索171件,立案94件,其中有主动投案、主动交待情节的45人次,同比2022年增长320%。(恭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