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联动监督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霍荣锦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7:52 打印

  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中,灵山县烟墩镇三联片区廉洁工作站联合三联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三联村干部黎某某虚报保洁误工费的问题。随后,三联片区廉洁工作站将该问题报镇纪委处理。

   

  经查,灵山县烟墩镇三联村黎某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整理保洁误工费报账过程中,私自填写空白报销册及代参与保洁的人员签名,从中虚增保洁天数冒领保洁经费1240元,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最终,黎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涉及村民利益,事关农村发展。近年来,灵山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宽监督思路,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成立“三资”专项监督工作专班,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党建和廉洁工作站、村监会等监督力量,形成“室组地”、“监督专班+职能部门”、“镇纪委+工作站+村监会”等联动监督方式,建立“一报告三报备”等制度,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定期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职能部门定期报备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上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盯“三资”管理责任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等关键环节,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截至目前,通过联动监督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问题55个,立案查处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整治为切入口,督促全县411个村(社区)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400多个。同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问题过筛子,精准识别面上问题和廉政风险,开列问题清单、线索清单,并根据清单开展“靶向监督”、巡察“接力监督”,对监督检查确定和新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问题“挂账销号”管理,着力倒逼提升“三资”管理质效,共同守好村集体“家底子”。截至目前,该县监督检查发现“三资”问题110多个,梳理问题线索11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纠并举、标本兼治,督促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关于推进村级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县村级组织非生产性和大额资金支出监督办法等制度机制,加快构建监管平台和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平台,推行村级财务与村级资金“双委托”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有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灵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