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交叉审理提升乡镇案件审理质效
“审理其他协作区案件的同时,我们也会趁此机会,检视本镇案件中的不足,提高自身业务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北流市隆盛镇纪委副书记罗惠铧在参与“交叉审理”工作后由衷地说道。自从推行协作区“交叉审理”制度以来,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今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北流市乡镇纪委(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协作区交叉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设立4个协作区,各协作区之间建立交叉审理关系,并明确交叉审理的案件范围、要求、程序和人员,以整合审理力量,提高审理质效。
“郑某某案认定违纪事实证据材料不齐全,需要予以补充完善证据。”这是平政镇纪委在对隆盛镇郑某某案件进行交叉审理时提出的补证意见。审理过程中,每个乡镇纪委设立案件审理小组,针对交叉审理案件的违纪事实是否清楚、客观、完整,证据是否存在不足或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审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到位、时限超期等情况进行核查,列出补证清单,交由调查组补充调查。补证后,再由审理小组草拟审理报告和审理意见呈批案件审理室进行“乡案县审”,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批反馈,形成工作闭环,保障案件质量。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强化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各协作区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审理组,采用实时调度、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直接对乡镇纪委(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案件开展审理工作,加强对案件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为提高交叉审理质效,该市纪委监委还重点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办理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中常用的文书式样进行规范和细化,提升审理文书质量;印发《北流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常用法规汇编》工具用书及乡镇案件指导性案例汇编,定期举办能力提升培训及座谈会,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共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2期,座谈会覆盖180余人次。
交叉审理在调动基层纪委办案积极性和提升办案业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案件的审结效率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今年以来,北流市乡镇纪委(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共计开展案件交叉审理23件。
编辑:周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