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铁纪守护“绿水青山” 加快转化高质量发展优势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庆荧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6:19 打印

  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2017年,“两山”理念写入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两山”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上林县是世界长寿之乡、广西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同时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优势加速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至关重要。

   

  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护蓝增绿。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上林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把污染防治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压实各部门各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组地”联动优势,通过列清单明责、常跟踪履责、全跟进问责的监督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内容、决策程序、执行落实等关键环节进行全周期、全链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内容,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是否在监管治理上乱决策、乱拍板,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等问题。通过全程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有力传导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压力,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建章立制,推动生态立县。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需要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林县纪委监委围绕绿色发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保领域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制度,严查快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实做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力监督压实责任、纠正偏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见效。扎实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县住建局等部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在干部任免、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以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为抓手,组织下沉式、嵌入式监督,跟踪督促职能部门按时编制完成《上林县绿色转型创新发展规划》《上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等,探索构建覆盖山水林田湖草,并且可操作性强、富有上林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经济优势。

   

  坚守环保底线,抓典型带整改。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的每一次重拳出击,都是让天空更蓝、山川更绿、河湖更清。上林县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保领域,严肃查处任性用权乱作为,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以及群众身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铁纪守护绿水青山。在全县范围定期开展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释放整治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督促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案件情况通报会,全面剖析案发原因,梳理廉政风险点,推动以案促改,提升治理效能。紧盯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行“一周一调度”,落实台账式管理,实时掌握问题整改情况,对进度滞后的下发监督提示函,并及时约谈“一把手”。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同步移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日常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准确把握治理方向,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作者系上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