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负责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表-09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度总收入379.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21万元。因2021年及以前年度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决算数据归入自治区纪委监委本级决算数据统计并公开,未单独核算决算数据,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下同)。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2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2022年度总支出379.21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6.4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除医疗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29.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2.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1.24万元,支出决算为27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7%,主要用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除医疗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4%。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48万元,2022年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所有支出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经费支出,不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中心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