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下沉监督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费柳洁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49 打印

       “资产(村级)交易未进产权市场公开交易,还有会计核算不完整,各村集体大部分清查出的固定资产、部门移交资产未进行会计入账……”近期,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联合莲花镇纪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现场指出莲花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三资”监督报表统计数据不够准确等问题,莲花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各村严格按照莲花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举一反三、全面查摆、严格管理、规范处置。在该镇纪委监督推动下,该镇农业服务中心等职能站所从关键环节加强制度约束,制定整改措施9项,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制度2项,完善监管报表24份,指导镇代管中心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入账2次,并督促莲花村对未进入产权交易平台的合同开展进场交易。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关切群众的利益,也是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重要抓手。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紧盯基层微权力,整合“县乡村”监督力量,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采取会议座谈、查阅资料、走访村民代表和农村党员干部等方式,对该县所辖范围内9个乡镇,117个村委,955个自然村开展监督检查,实地精准掌握各村在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跟进监督整治,推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恭城镇纪委开展访群众、走项目等行动,压责纠偏,持续开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有力守好农村群众钱袋子。今年2月,该县恭城镇纪委对所辖4个脱贫村产业扶持资金进行系统摸排时,发现该镇庄埠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联合会会长彭某,在使用上级下拨的3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过程中,擅自将该笔资金转存个人账户,所采购物资设备均无正式发票,导致资金使用和结存不明晰。


       发现问题线索后,恭城镇纪委立即介入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彭某通过虚构清单和收据,违规套取近1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个人开支,于2023年6月8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额归还违法所得。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村级产业扶持资金监管不严、私取私借、资产登记不明等问题,该县监委派出恭城镇监察办向庄埠村制发了监察建议书,督促该村立即解除与庄埠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联合会的入股分红合作协议,清点并回收剩余资金、分红和固定资产。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作用,明确分工,由每个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一个或多个自然村,并细化集体资金使用监督清单,做好相关台账。同时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指导,解决村务监督能力弱的问题,切实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恭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朱善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