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
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审计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北部湾银行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组织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等。
研究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自治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自治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十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十一至第十五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自治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市(厅)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负责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