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强化监督 推动乡村振兴领域 “微腐败”整治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梁玲君 何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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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李某某等以集体决策之名行违规违纪之实,私分村集体租金合计3.24万元,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近日,桂平市麻垌镇某村村干部李某某等7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批评教育处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今年以来,桂平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查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农村“小微权力”,围绕村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政策实施、“三资”管理、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举办党员干部“阳光问廉”公开质询会、建立廉政监督工作站、设立村级廉政议事长廊等措施,着力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截至目前,全市举办党员干部“阳光问廉”质询会30场次,协调解决民生事项40多项。
构建“室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协调联动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选派444个村(社区)级特邀监督员,实现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发改、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一卡通”、农村“三资”监管、农村乱占耕地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分析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联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检查乡村振兴项目35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个。
采取定期通报与“分管领导督+案管督+包联室督”的三级督办模式,推动乡村振兴领域案件线索高质高效办理。今年以来,办理问题线索91件,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个,处理1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有效惩治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为桂平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桂平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